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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的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的公告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颁布时间:2010-12-15 16:43:12.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和《贵州省地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规定》(黔地税发〔2007〕58号)的有关要求,省地税局决定对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0版)的全省地方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见附件)统一在省地税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公开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各级地税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地方税务行政执法工作,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欢迎监督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0851-5215635

  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0851-5805093

  遵义市地方税务局: 0852-8258457

  安顺市地方税务局: 0853-3324897

  黔南州地方税务局: 0854-8318122

  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0855-8276626

  铜仁地区地方税务局:0856-5253642

  毕节地区地方税务局:0857-8300204

  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0858-8695285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0859-3224766

  附件:全省地税系统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0版)人员名单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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