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揭市地税发[2011]38号

颁布时间:2011-03-18 11:22:54.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税务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财发[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