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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2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沪国资委评价[2011]473号

颁布时间:2011-10-24 15:40:25.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资委

各委管企业:

  为做好市国资委管理企业2012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8号)、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关于推进市国资委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国资委评价[2011]189号)等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2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及报表编制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财务预算是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委管企业应结合全面预算的工作推进要求,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围绕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充分融入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投资预算等各项预算,完善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推进全面预算工作。

  (一)正确分析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因此,各企业集团应根据“十二五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规划”及“各年实施计划”,正确分析判断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政策走向,坚持价值导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以价值最大化配置资源;坚持稳健发展,合理确定财务能力可承受的发展边界。各企业要对照国资委预算审核的“三个不低于标准”(详见附件3),对照分析、充分讨论,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预算的风险控制职能,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

  (二)完善预算工作流程,注重和其他各项预算的衔接

  企业预算委员会或预算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大预算工作组织力度,落实预算管理责任,优化预算管理流程,规范预算编制方法,统筹安排各项预算事项。指导预算执行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层层分解,细化各项目标,资源和责任,保证预算目标和战略目标、个体目标和总体目标之间的衔接,保证财务预算和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各项预算之间的衔接,使得财务预算真正成为企业整体预算的综合反映,增加财务预算的科学性。

  (三)加强预算执行跟踪,提高财务预算的执行力

  企业集团应将预算主要指标分解到季度,产业类集团和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应分解到月度,以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对预算执行跟踪,按照“刚性不僵化”的原则,保证预算的良好执行。对于预算内事项,保证预算内项目的执行程序均与授权审批的预算内容一致,不允许调剂使用(串项使用);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企业应建立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预算的调整、预算的细化、量化,都要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同时,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应纳入风险管理体系,以控制预算执行的偏差率。

  (四)开展财务预算事中和事后评价,实施全程管理

  预算评价工作是检视预算编制水平、执行能力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实现预算目标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掌握预算执行进度与效果,进行实时评价,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结合财务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按质量、进度、完成率等方面进行事后评价,强化预算编制的后评估工作。同时,企业应将各个部门、各个项目组和各分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保证预算执行到位。

  (五)探索创新,提高各个部门对财务预算的参与度

  企业财务预算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预算的基础。企业应当在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金预算、筹资预算等预算衔接的基础上,充分提升各部门参与预算管理的程度;通过风险管控和内部控制,实现各部门参与预算的方式和流程;并通过信息化手段,满足预算执行的分析和反馈,增强预算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六)发挥董事会及预算委员会职责,提升财务预算管理水平

  对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及预算委员会应当根据国资委的相关审核标准,对企业的预算草案和正式案进行充分讨论、审核。要加强与出资人的沟通,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目标、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确保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符合监管要求,提升财务预算管理水平。

  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各企业集团应当在做好各项业务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市国资委统一的报表格式、指标口径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的布置、培训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注意预算报表和预算说明书的填列和填写,对各项指标做出充分合理的说明,具体要求参见2012年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附件3)。

  (一)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2012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预算表等4张主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等9张附表、主要指标预报表等2张补充表以及1张计算机自动生成表;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说明等8项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3)。其中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来自销售预算,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来自业务预算,对外筹资预算表来自筹资预算、金融工具预算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来自投资预算。

  (二)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2012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实质控制原则,编报范围包括本市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填报级次及口径

  企业财务预算01-06表、补充02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二级子公司三个层级;07-13表、补充01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两个层级。同时明确报表汇总方式按资产纽带关系合并汇总,集团合并填报的口径与决算报表一致。对于因特殊原因暂未纳入企业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应予以专项说明。

  (四)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报送

  1、预报表报送:企业集团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1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经编制人,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预报表报送市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草案报送:为及时跟踪企业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企业集团应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2012年度财务预算草案,以正式文件向市国资委报送。具体要求如下:一是正式文件包括纸质版的财务预算报告,包括合并财务预算报表、本部财务预算报表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董事会讨论情况(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二是报送合并、本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及财务预算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使用统一下发的软件格式)。国资委将根据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分别对财务预算草案的审核情况进行告知和反馈。

  3、正式报送:各企业集团应将根据财务预算草案的反馈意见和告知情况修改后的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与审议决议或董事会或相关权利机构意见一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具体要求:一是以正式文件报送纸质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合并财务预算报表、本部财务预算报表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二是报送合并、本部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使用统一下发的软件格式),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市国资委将就企业财务预算审核结果,对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非董事会试点企业分别进行告知或批复。

  各委托监管企业的财务预算报告由各委托监管单位审核后,抄送市国资委备案。

  4、预算调整:如果企业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或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年度财务预算的,应当认真填报“2012年度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于2012年9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并对预算调整的原因和影响、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予以说明(详见附件4)。市国资委将根据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非董事试点企业,分别对财务预算调整案进行告知和批复。

  三、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四、相关附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各企业请结合实际情况,对照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做好2012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附件:1、2012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表式

     2、2012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2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4、预算调整情况说明提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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