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2]23号
颁布时间:2012-03-26 10:55:08.000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增进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方面重要作用的了解,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认知度。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全省注税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现一并发给你们。各事务所一定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了解纳税人对注税行业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附件:2012年河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2年河南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23号)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展201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2012年度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 宣传活动重点
着重宣传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我省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鉴证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业竞争环境,充分发挥注税行业在优化纳税服务、组织税收收入、服务税收征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促进我省注税行业的科学发展,规范发展。
二、 宣传活动内容
(一)围绕中心,突出宣传月活动主题
今年行业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为进一步体现河南特色、突出宣传的重点和针对性,在坚持“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的基础上,将“以税为媒。宣传注税”作为副题,突出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服务税收中的作用。全省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要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突出“以税为媒。宣传注税”河南特色,确保各项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务实求效,精心组织宣传月各项活动
1、积极组织、参加中税协举办的“注税杯”书法摄影大赛活动。在宣传月中,集中展示新时期注税行业的风采,扩大行业的影响力。
2、组织广大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民网联合举办的《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活动,(竞赛题目在《注册税务师》第四期),达到宣传税收知识,树立行业形象,提高注册税务师社会知名度的目的。
3、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媒体介绍注册税务师行业方面情况、知识,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关注注册税务师行业,提高注税行业的认知度。
4、将宣传资料印发至各省辖市及基层办税服务厅、税务师事务所。(内容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①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②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指导目录(2012年)》;《河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省涉税鉴证服务收费标准》)
5、以《河南注册税务师》为载体,对行业宣传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6、积极配合省国地税联合开展的“建设中原经济区。河南税务在行动”系列宣传活动。
三、 几点要求
(一)全行业宣传活动要早动手、早安排,要与税务部门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汇报有关活动情况,争取税务机关的指导和支持。
(二)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重视行业税收宣传月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联系当地税务机关,以省辖市及基层办税服务厅延伸窗口为载体,印发注税行业宣传资料放置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取阅;义务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提供免费服务,使免费咨询活动常态化。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可在广场、街头、商业繁华地段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咨询台进行现场咨询和宣传;利用税务师事务所网站开辟宣传专栏;通过召开客户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客户回访等活动积极进行宣传,提升行业美誉度。
(四)税务师事务所要主动与当地国、地税局联系,密切配合税务机关开展活动,及时撰写、报送宣传动态。4月30日前,各税务师事务所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所开展活动信息、措施、做法等情况报至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便于在全省注税行业中进行交流和推广。
邮箱:hnzcsw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赵晓冰 0371—66767052 66767053(传真)
张秀莉 0371—6098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