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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2011年度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及售后公房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沪地税货[2012]14号

颁布时间:2012-04-19 11:40:5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嘉定区税务局:

  你局《关于公有住房租金及售后公房管理费缓征营业税的请示》(沪地税嘉货[2012]1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沪地税流[2002]8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所征管的下列单位2011年度公有住房租金及售后公房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单位和免征税额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免征营业收入 免征营业税额 
1 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 5245085.39 262254.27 
2 上海邦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40422.70 47021.11 
3 上海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678085.73 183904.29 
4 上海嘉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25889.90 11294.50 
5 上海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7131.20 25356.56 
6 上海万涓物业有限公司 1693978.47 84698.92 
7 上海翔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6328.90 21816.45 
8 上海嘉定黄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6578.70 6328.93 
9 上海能宝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446359.80 72317.99 
10 上海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1697.90 20084.90 
11 上海国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74 803.7 
12 上海锦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83973.90 74198.69 
  合计 16201606.59 810080.31 

  对未列入上述名单的单位和收入,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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