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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3〕541号

颁布时间:2013-08-07 08:41:49.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7日

  附件下载: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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