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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2013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桂财税〔2013〕26号

颁布时间:2013-07-09 14:45:14.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你会报来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核,你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等政策规定,同意确认你会具有2013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3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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