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税〔2013〕19号

颁布时间:2013-04-09 14:20:36.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4月9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nyb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