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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会行党[2010]16号

颁布时间:2010-04-30 11:16:09.000 发文单位:中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党组织,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

  根据中央部署,近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以下简称《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活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对于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更好地服务于行业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业各级党组织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讲话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组织实施这项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高度重视,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为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奠定思想基础。《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阐明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对实施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活动的方式和途径、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行业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形势,认真领会新形势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要求。

  三、强化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拓宽思路,创新方式,加大力度,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设置专门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意见》精神,不断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工作影响力,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行业党员人心,深入广大从业人员人心。

  四、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经常性工作有计划、有节奏的持续推进,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实际出发,总结运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大局,贴近行业实际、确定具体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广泛吸引员工群众参与,在全行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行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书记要切实履行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活动实施意见(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注意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作用。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另行制定。请各地行业(协会)党组织将组织实施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附件: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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