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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协[2010]93号

颁布时间:2010-11-23 09:12:08.000 发文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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