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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重申严格执行资产评估收费政策的通知

粤评协[2011]8号

颁布时间:2011-02-16 16:49:15.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的规定,我省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从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省评协已将142号文转发全省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要求所有机构严格执行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从近几个月的执行情况来看,大部分机构能够严格按照142号文的规定执行。但省评协最近陆续收到多起投诉,反映个别机构在参与评估项目招投标时,有的仍然按照旧的收费标准打折收费,有的虽然按照142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但收费报价存在打折情况,个别机构甚至低至二折收费,严重扰乱我省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的实施,影响恶劣。为坚决制止行业内低价恶性竞争行为,维护行业经营秩序和政策的严肃性,现就执行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政策

  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是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机构要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机构合伙人(股东)、项目经理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认真学习142号文的精神,自觉执行142号文的有关规定。

  二、高度重视,坚决执行

  各机构要站在维护我省资产评估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坚决摒弃以压低报价来争抢业务的念头;各机构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机构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标准严格审核把关;在与委托方洽谈收费标准时,要主动将142号提供给委托方,积极宣传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坚决拒绝委托方提出的评估项目价低者得的要求,同时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报价金额不得低于142号文规定的下浮20%的幅度。

  对有关资料齐全、资产数额明确的评估项目,各机构原则上要按照142号文规定的标准按件计算收费。按时计算收费的,要做好收费预算,将有关收费预算作为业务约定书的附件存入底稿,并向省评协报告备案,以便日后检查。

  三、制订措施,加强监管

  省评协将采取各项措施,坚决防范、制止机构违反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的行为:一是制订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新的资产评估收费政策贯彻执行。根据省评协二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精神,目前,省评协正在汇总完善《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行业招投标行为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广东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检查办法》等配套文件,近期将发给各位常务理事表决;二是省评协将组织人员,对各机构执行142号文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加强监管力度;三是省评协近期将分地区召开资产评估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片会,发动机构相互监督,各机构对压价竞争的违规行为要积极向省评协检举揭发,与协会形成监督合力。特别是外省机构到我省低价竞标项目的,我省有关参加竞标的机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评协,以便省评协将有关情况上报中评协,通报给兄弟省市评协。

  四、采取措施,加强查处。

  对被举报的机构,省评协将会迅速对机构法定代表人、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机构向省评协作出书面检查和说明,同时记录在案,待有关配套文件出台后按规定一并处理。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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