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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冀财会[2010]51号

颁布时间:2010-11-01 09:31:53.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强化小型事务所审批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同时将不定期对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持续具有设立条件以及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进行检查,不断促进我省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财政部
二O一O年十一月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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