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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2-05-21 15:17:16.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立法质量,增强财政法律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提高财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的精神,财政部拟开展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2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通过网站首页右下角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调查问卷。

  2.将《调查问卷》电子版下载后再填写,并将填好的调查问卷和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BTFSWC@163.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问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施情况征求意见”字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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