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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的通知[草案]

颁布时间:2012-11-05 10:30:05.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申请追加和调整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函》(交函财[2012]269号),现下达你省(区、市)2012年港口建设费用于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资金预算。具体项目、金额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请见附件。

  请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有关单位,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联系电话:68552893 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

  财政部
  2012年11月

  附件下载:2012年港口建设费安排地方建设项目(第三批)预算批复表(草案)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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