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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调查的通知

财驻苏监[2011]34号

颁布时间:2011-03-25 14:12:1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切实履行专员办对监管对象“定点负责、动态监控”职责,做好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和《财政部关于上报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的通知》(财监便[2011]5号)精神,我办决定对部分大型国有企业与上市公司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查前调查名单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办构建会计监督长效机制的要求,此次查前调查的对象为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江苏邮政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我办将在调查的基础上,上报财政部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二、查前调查的方式、内容

  查前调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调查及被调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了解你单位制定且目前实行的符合会计准则体系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测试情况,分析内控制度执行的可靠性、有效性。

  (二)了解你单位是否实行了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采用了哪些相关的财务软件和业务软件,两者之间是否衔接。

  (三)了解你单位执行国家财税政策、会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如尚未审计完毕,提供公司上报主管部门或总公司年报),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高管沟通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情况,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关联交易及重大业务事项会计处理情况等。

  (五)企业所得税及其他主要税种年度税收申报缴纳情况。

  (六)职工薪酬分配、管理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事项。

  三、调查要求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并围绕上述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填写附表,在4月2日前上报我办。查前调查的相关表格请登陆我办门户网站查阅下载,网址:.

  若调查发现你单位存在重大违规问题线索,我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现场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我办将按照《江苏专员办会计监督约谈办法(试行)》(财驻苏监[2011]10号)规定处理。

  四、调查时间

  2011年4月6日至29日。

  联系人:王文桐 联系电话:025-51816282

  地址:南京市百子亭8号 邮编:210009

  附件:2011年查前调查表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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