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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公告2012年第3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2]3号

颁布时间:2012-05-30 17:15:16.000 发文单位:南京海关

  海关稽查部门作业管理系统(JC2006)四期企管作业子系统已开发完成,根据海关总署工作安排,南京海关将于2012年6月13日正式上线运行,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的办理将由原来的H2000系统调整至稽查部门作业管理系统(JC2006),为便于企业和报关员办理企业管理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申请的提交:自2012年6月13日起,企业可通过预录入机构从中国电子口岸直达系统(QP系统)代理录入申请信息,或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自行录入申请信息,向海关提出申请。网上办事平台网址:.海关企业管理业务应当通过预录入机构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企业和报关员按照原有规定到海关业务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操作程序不变。

  为便于企业、报关员办理企业管理业务,6月13日至6月20日为过渡期,海关业务现场可以协助企业、报关员提交海关企业管理业务申请。2012年6月21日起海关不再接受未在中国电子口岸直达系统或网上办事平台提交的企业管理业务申请。

  可预录入的机构有:南京金海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及安装有“企业管理(新)”预录入系统的相关企业。

  二、自2012年6月13日起启用新版《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出资者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4),相关表格可登陆南京海关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各业务现场企业管理部门领取。

  三、由于稽查部门作业管理系统(JC2006)中企业注册信息增加了“出资者”等多项新内容,因此自2012年6月13日起企业第一次办理企业管理业务时需按系统提示办理注册信息变更,完善数据库企业信息。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按照第一条要求提交申请。申请提交后,企业持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出资者情况登记表》及原有相关资料到海关业务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其他操作方法不变。

  四、自2012年6月13日起,办理报关员注册业务的企业或相关人员可在预录入机构自行打印《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海关对报关员注册申请审批完成后,在其打印的《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加盖海关注册备案专用章确认,原《报关员制卡凭证》不再使用,报关员持加盖注册备案专用章《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制卡事宜,其他操作方法不变。

  五、省内各报关企业、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特殊监管区域“双重身份”企业、已向南京海关报备的报关企业关区内分支机构应当在6月13前持填写完整的《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出资者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主管海关办理数据库企业信息完善和补录手续,并与主管海关核对本司可从事报关活动的报关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

  特此公告。

  附件:

  1.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 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3. 出资者情况登记表

  4. 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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