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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跨市场ETF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等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1-10-21 08:55:56.000 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针对跨市场ETF业务,2009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跨市场ETF业务相关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其系列技术文档资料,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跨市场ETF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0)》、《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57未启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未启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参与人数据接口规范(Ver1.3未启用)》、《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数据接口规范(Ver1.1未启用)》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函[2011]202号《关于下一阶段跨市场、跨境ETF工作安排的函》的要求,深交所、基金管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业务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是:对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赎回的跨市场ETF”,申购结算方式由T+1净额担保DVP交收(T为当前交易日)改为T+1逐笔全额非担保DVP交收,赎回份额由T+1净额担保交收改为T+1逐笔全额非担保(非DVP)交收,赎回资金仍保持代收代付方式;跨市场ETF当日申购份额当日不能卖出,T+2日可以卖出或赎回。为此,深交所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跨市场ETF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Ver1.1)》,废除了原2009年12月2日颁布的《港股ETF登记结算方案概要》,新的港股ETF登记结算方案详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跨市场ETF数据接口的通知”内相关附件内容,调整后的数据接口规范和相关技术资料,请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之“技术专栏”)处下载。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务必在2011年11月底前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择机组织全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技术咨询电话:

  (交易) (0755)25918199 25918503

  (结算) (0755)25946080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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