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信[2010]406号
颁布时间:2010-09-30 14:57:32.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相关行业协会,相关重点用能企业: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意见》(豫政[2010]57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0]594号)精神,我厅先期选择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四个重点用能行业中的粗钢(含焦化、烧结、球团、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电解铝、合成氨、烧碱、电石、水泥、平板玻璃等13种产品(工序),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以下简称能效对标活动)。现将《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主要能效标杆指标》(见附件2)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加强对参与能效对标活动企业的组织、监督和指导。于2010年12月底前,对本年度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报送省厅。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参与能效对标活动企业的指导。同时还要做好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效对标活动的质量和成效。于2010年12月底前,对本年度行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报送省厅。
参加能效对标活动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统计方法要求,严格规范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好能效对标活动。于2010年12月10日前,对本年度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含相关指标数据分析)分别报送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与行业协会。
联系人:黄波 卢中强
联系电话:0371-65509820
传真:0371-6550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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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