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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函

商市运函[2011]12号

颁布时间:2011-01-19 14:02:28.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商运电〔2009〕1007号)要求,抓住两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为充分了解各地“两节”期间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促进各地交流学习,我司决定对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促消费活动进行调查。请各地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商务部运行司子站下载),主要包括由商务部门主办或者组织引导流通企业开展的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特卖会、嘉年华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并请于1月21日下班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问卷报送我司。

  联系电话:010-85093841,传真:010-85093844

  E-mail:jiancechu@mofcom.gov.cn

  附件:调查问卷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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