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财函[2011]24号
颁布时间:2011-01-19 14:11:57.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提高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突出使用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现对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2010年内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各项资金项下实施项目的数量、资金到位及配套情况、预算执行率、具体承办单位、支持内容等),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效果(包括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改进资金支持方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建议。
二、对今年内贸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有关思路、具体安排及政策建议。
请于2011年1月25日前将相关情况及附表报商务部财务司,电子版发至tongbin@mofcom.gov.cn。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财务司内贸财务处
邮编:100731
联系人:佟滨 电话:010-65197458
姚卫东 电话:010-65198621
传真:010- 65197974
附表:
商务部财务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