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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克兰)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

颁布时间:2011-12-13 08:54:30.000 发文单位:商务部欧洲司

  为推动中国与乌克兰双边贸易发展,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同乌第一副总理兼经贸部长克柳耶夫于2011年6月签署《中国商务部与乌克兰经贸部关于定期交换双边贸易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的议定书》。根据该议定书,双方将定期交换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清单中将列入两国各自具有优势的出口商品,作为双方企业开展贸易的参考,不具约束性。

  2011年12月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经贸分委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同乌经贸部第一副部长巴弗连科交换了中乌进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现将清单发布如下:

  附件:乌克兰向中国出口指导性货单

     中国对乌克兰出口商品指导性清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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