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技[2012]1255号
颁布时间:2012-05-17 11:35:45.00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的工作要求,经商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部门,现委托有关测试机构,对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以下简称《专项》)项目产品进行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有54个项目产品参加《专项》产品的功能和性能测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通过测试的项目产品将列入《专项》支持范围。
二、测试工作由公安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检测中心等机构开展。
三、各相关测试机构在今年6月1日至9月1日之间正式受理项目单位的测试申请,并开展相关测试工作。各测试机构的分工详见附件二。有关测试方案、测试要求、测试所需提交的材料、测试具体流程和各测试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将于5月25日前在网站上公布。
四、测试合格的项目产品,将依照现有的管理规定,获得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测评证书》、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五、各项目单位要按测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和测试样机,按时向相关测试机构提交正式测试申请。测试工作截止到9月17日,测试期内,参加测试的产品一次检测不通过,可在改进完善后再次参加测试。未参加测试或在9月17日前未通过测试的产品,将不列入专项支持范畴。相关测试费用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六、请公安部将测试结果汇总后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
1、参加测试的项目名单
2、相关测试机构名单及分工安排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下载: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