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函[2008]105号
颁布时间:2008-10-15 15:57:05.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我省环京津地区休闲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交通设施日趋完善,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市场巨大、前景广阔。为推动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现对《河北省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规划》(冀政函〔2008〕82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指导原则
(一)坚持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面分析河北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区位优势,准确把握旅游业发展趋势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关市、县在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时,要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统筹考虑,优先发展,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综合效益在GDP中的比重要逐年提高。在3至5年内,初步建成六大功能区、七大产业聚集区和一批休闲城市(县)。经过10年左右时间,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成国内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并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带、生态保护带、区域合作带、民生改善带和产业示范带,全省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提高到8%以上,成为省内重要支柱产业。
(二)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快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活和优化各种旅游生产要素,促使旅游资源向旅游资本转变,将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的开发建设,应立足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休闲旅游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要准确把握休闲旅游的产业规律和特点,在建设、管理和服务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人本理念,注重现代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以及人性化、亲情化、精细化,提高舒适度、美感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持续利用”,杜绝对旅游资源的掠夺式开发和破坏性使用。要采用现代科技和先进工艺,实现节能、节水、环保,使资源得到集约利用、环境不断优化、生态持续改善。要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五)坚持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我省独特的旅游资源,与京津两市合理分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环京津各市、县要树立整体意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统一规划,协调开发,不搞近距离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低价格同质化恶性竞争。
(六)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发展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既要以资源为基础,更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由偏重依赖资源向创新发展的转变。要认真研究休闲旅游市场的变化趋势,以超前意识和创新思维,策划和推出多种类型的休闲旅游产品,满足多元化的休闲消费需求。
二、强化工作重点
(一)谋划建设重大休闲旅游项目。有关市、县要围绕温泉、冰雪、海滨、草原等时尚休闲产品,谋划建设一批引领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核心项目。三年内,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休闲旅游和精品观光旅游项目中,争取使燕郊成功(中国)大广场、仙那都国际生态休闲度假村、木兰围场狩猎场等18个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昌黎黄金假日滨海度假城、茅荆坝七家森林温泉度假城、崇礼中马国际旅游度假区等25个项目开工建设;同时,新谋划一批项目并下大力推进前期工作。到2012年,百个以上重点项目形成接待能力,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初步实现优化升级。
(二)打造知名品牌延展产业链条。各产业聚集区通过建设、经营和推介,把一批核心产品和重要景区,做精做大做强,使之成为海内外知名的休闲旅游品牌。按照不同产业聚集业态,延展产业链条,发展会展、健身、养生、修学、演艺、娱乐、购物、餐饮等关联产业,开发运动装备、花卉、保健品、书刊杂志等衍生产品,打造产业集群。
(三)培育休闲旅游目的地。环京津各市、县尤其是秦皇岛、承德、廊坊、保定等4个休闲城市和19个特色休闲县(市),要积极创建中国最佳和优秀旅游目的地城镇。加快完善口岸、会展、博物馆、特色街区、游客中心等不同功能的旅游服务设施,推动自助旅游服务体系和救援保障系统建设。结合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将旅游要素和环境因素有机融入城镇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之中,打造宜看、宜居、宜游、宜闲的景观型、文化型和休闲型城镇。
(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休闲旅游发展需求,构建集散通畅、快速便捷的立体旅游交通系统。要加快在建的张承(宣化—崇礼段)、长深(承德—唐山段)、张石(涞源—涿州段)等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张承(崇礼—承德段)、承秦(承德—秦皇岛)、张涿(涿鹿—涞水段)、密涿(密云—固安段)等高速公路的前期工作;尽早谋划建设干线公路到新建重要旅游景区的联接线。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争取京张、京承铁路客运专线获得批准,加快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进度。要努力做好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机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明年开工;谋划建设围场通用机场。有关市、县要安排建设好城镇交通、给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结合农业种植、森林草场及水利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整个产业带的生态环境;把城镇周边、交通干线两侧和重要景区周围作为重点,加快环境治理。
(五)整合、提升、淘汰落后产品。通过更新改造,扩大规模,拓展功能,挖掘内涵,增加观赏性、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内容,结合民俗风情与舞台艺术推出游客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产品,提升已有景区的质量和水平。对档次低、环境差、游客少、改造价值不大的景点,通过市场竞争和产业政策引导等方式,逐步予以淘汰。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以规划为龙头,协调各项开发建设。有关市、县要认真落实《规划》,以《规划》指导休闲旅游的各项开发建设,抓紧研究制定七大产业聚集区发展详细规划。交通、民航等部门尽快编制产业带交通建设专项规划。城建、环保等部门要组织制定休闲旅游城镇发展专项规划和产业带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新开发的景区必须在《规划》指导下编制好景区规划和建设方案,跨市、县的景区要联合制定建设规划,严禁不符合规划的低水平无序开发。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和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环京津休闲旅游项目,经省政府批准后,视同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享受财税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项目建设期间(一般不超过五年)企业上缴省、市两级增值税和所得税超基数部分,按企业与政府签订责任书确定的返还比例,于次年3月底前拨付项目业主单位,支持项目建设。省、市两级财政“两税”超基数部分的返还比例相同,“两税”超基数部分的全部或部分返还采用资本金注入、贴息、补贴等方式进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用地计划。
旅游定点宾馆、餐厅、景点,其用水(桑拿、洗车等特种行业除外)、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并轨。旅游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其排放的废水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三)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发展旅游。通过出让或转让政府投资旅游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权,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融资担保体系,省及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各类金融机构要对重点旅游项目贷款予以倾斜;景区可以所有权、经营权或门票收入作抵押进行融资。鼓励旅游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积极创造条件上市融资。企业可积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
(四)加强市场营销。旅游部门要以环京津休闲旅游为主题,围绕《规划》提出的形象促销“十个一”工程,研究制订产业带整体宣传方案。要利用节庆、展销会、邀请国内著名旅行社来河北考察、省市部门和企业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努力塑造鲜明的环京津休闲旅游目的地形象。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促销,高度重视互联网络等新型媒体宣传。要组织产业带各设区市和重点景区通过央视等重要媒体的主要频道、热点栏目投放休闲旅游形象广告。省内媒体要开设专栏和专版、增加专题和时段,加大对产业带休闲旅游的公益性宣传。各市、县要制订鼓励招徕海内外游客的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旅游企业搞好产品营销。
(五)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旅游市场准入制度,全面放开旅游市场。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旅游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对本地企业开放的,都要向外地企业开放。加强和改进旅游招商工作,运用小团组招商、专业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手段,组织针对性强的招商引资活动,引进一批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开发建设休闲旅游产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国内外旅游知名品牌特别是京津大型旅游企业实施联合,组建旅游企业集团。要优化旅游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客商投资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具有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重诺守信的人文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投资建设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
(六)提升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旅游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制订并推行休闲旅游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主要消费环节的服务规范和安全标准。鼓励休闲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高级别A级旅游景区,鼓励休闲旅游接待宾馆饭店争创国家星级酒店特别是高星级酒店。鼓励旅游企业创新运营机制,通过跨行业经营、连锁经营、联合经营和集团化经营等模式,完善旅游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健全休闲旅游诚信经营体系、文明旅游体系、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营造“重信守诺”的旅游服务氛围和“放心旅游”的良好环境。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并与国际接轨的休闲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具有开放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策划人才队伍、具备较高素质修养和工作能力的管理人才队伍、爱岗敬业技能熟练的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上岗、在岗培训制度,加快培养高、中级休闲旅游管理和策划营销类人才以及技能型实用人才。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政府引导。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休闲旅游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从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大范围谋划和支持休闲旅游业的发展。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同时,制订更加有利于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资金、税收、规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产业带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协调调度。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政府引导,真正把休闲旅游业作为硬任务组织好、推动好。
(二)建立责任机制。环京津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产业聚集区项目列入全省重点项目管理。旅游部门要加强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准入、行业管理等方面工作,搞好旅游宣传推介,协调解决发展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对休闲旅游发展的投入。交通、口岸等部门要加快建设方便快捷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环保部门要做好重点休闲旅游城镇发展规划,搞好休闲旅游城镇和旅游区及周边环境治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文化、文物等部门要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休闲旅游景区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经营秩序的管理。省金融办要研究制订环京津休闲旅游产业带建设投融资整体方案。物价部门要制订有利于休闲旅游发展的价格政策。信息产业、科技部门要对产业带的信息化建设予以财力、智力支持。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强休闲旅游宣传。外事、外宣部门及贸促会要为对外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必要的便利条件。气象部门要向社会及时发布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气象信息,普及气象及防雷减灾知识。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环京津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的跟踪、监督、检查和评估。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要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负责制,并纳入年度考核。要认真总结分析开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及时向省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200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