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办发[2008]86号
颁布时间:2008-10-28 11:52:19.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现将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 君代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工作。
申联彬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财税、金融、人事、民政、国土、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测绘局、省残联、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省国信投资(集团)公司。
协调联系:省国资委、省信访局、省信息产业局(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省国税局、财政部驻山西监察专员办事处、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山西保监局、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中行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交通银行太原分行、光大银行太原分行、民生银行太原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上海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中信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山西省公司、太平洋财险太原分公司、太平洋寿险太原分公司、平安财险太原分公司、平安寿险太原分公司、永安财险太原分公司、新华人寿太原分公司及其他保险机构、省石油公司。
李小鹏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外事、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宗教局(省民委)、省侨办、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省重点办、省建筑工程总公司、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协调联系:省对台办、省侨联、省外宣办、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地震局、省贸促会、山西航空公司、东航山西分公司。
牛仁亮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公路局。
协调联系:山西证监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信达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长城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华融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东方资产公司太原办事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胡苏平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公安、司法、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卫生、计生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安交警总队)、省监狱管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供销社、省引黄工程管理局、省农机局、省扶贫办公室、省农科院、省农村信用联合社。
协调联系:省高法院、省检察院、省气象局、农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省红十字会。
陈川平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工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技工业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经委、省劳动保障厅、省安监局、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省煤炭局、省成套局、省地勘局、省煤炭地质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协调联系:省总工会、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电监会太原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大唐电力山西分公司、华能集团山西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山西分公司、中电投集团华北分公司、省邮政局、山西邮政集团公司、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网通山西省通信公司、山西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山西分公司、中国电信北方电信公司山西分公司、中国铁通山西分公司、省储备局、省烟草专卖局、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铁路局、郑州铁路局、太原铁路局。
张 平副省长:协助省长分管教科文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体育局、省社科院、省考试中心。
协调联系:省史志院、省科协。
王清宪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政务工作,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具体分管: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档案局(馆)、省参事室(文史馆)、省信息产业局(省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