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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9]2号

颁布时间:2009-01-13 10:54:52.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省共投入警力30多万人次,设置检查点4026个;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54处,整治完成555处,清理马路市场740个;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7万多起,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省辖市政府随即召开了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专项行动。郑州、洛阳、鹤壁、焦作、漯河、三门峡市政府又专门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开封、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济源市政府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措施,落实责任。开封、鹤壁、商丘、驻马店、信阳、济源市成立了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沟通,保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省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全生产监管、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开封、商丘、周口等地公安部门分别与农机、教育、工商部门联合制定了《拖拉机违法载人综合整治方案》、《加强校车管理方案》、《规范农村集市的意见》等,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平顶山、商丘、南阳、信阳等地交通部门积极推广“固始经验”,大力发展农村公交,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洛阳、平顶山、焦作、驻马店等地农机部门制定了《拖拉机、农机驾驶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再教育再培训活动,强化农用车驾驶人源头管理。鹤壁市公安与农机部门依托现有驾驶人警示教育基地,对全市农机驾驶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要求2009年6月30日前把所有驾驶员全部培训一遍。郑州、洛阳、安阳、焦作、许昌、漯河、南阳等地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校车排查治理,严格按照校车管理“三限、二查、一教育”的要求,加强对农村校车的安全监管,确保所有校车都符合安全规定。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整治氛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放在突出位置,以广大农民群众、农村中小学生、农用车驾驶人和车主为重点,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一是广泛张贴、散发、播放《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郑州、开封、安阳、平顶山、商丘、许昌、驻马店、南阳、信阳等地在村庄、集镇、学校、商店、收费站、加油站及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散发,同时出动宣传车在村庄、集镇循环播放《通告》内容。二是举行了专项行动启动仪式。2008年11月11日,驻马店市举行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市公安、交通、农机、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以及相关单位、部分中专院校师生和运输企业五千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启动仪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漯河、周口、南阳、信阳等地公安、交通部门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挂图、展板、光碟,深入农村地区进行广泛宣传。开封、新乡、濮阳、济源等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通过设置《违法曝光台》、《说交通事》等专栏,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洛阳市在全市组织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传活动,共设置了13处大型宣传点,展板230块。驻马店市西平县、焦作市修武县利用电教网络定期对在校学生和农村群众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各地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登记,督促相关单位尽快整改。全省公安部门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主力军,积极整合警力资源,科学安排勤务,扩大布警范围,切实加强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在全省145个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基础上,增设4026个临时执勤点,严格检查登记过往7座以上客车、农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鹤壁、周口、三门峡、驻马店、信阳等地认真分析本地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多发时段、路段的管理,严查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许昌市在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的农村道路安装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阳市政府开展了路口减速行动,先后组织召开4次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3次交通管理工作会,对路面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南阳市交通、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城区驾校进行突击检查,取缔了6所无证驾校,查扣4台非法教练车辆,进一步规范驾校教学秩序,加强了驾驶人源头管理。焦作市政府投入2000多万元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武陟县詹店京广铁路桥进行整修,确保大桥的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为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地积极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鹤壁市政府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人。郑州市政府下发有关文件,将各项整治内容和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并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安阳市政府制定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制、督导检查制和定期排名通报制四项制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南阳市政府大力推广农村公交,在社旗县召开了全市现场会,开通“新农巴士”,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问题。郑州、洛阳、平顶山、鹤壁、商丘市政府从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教育、农机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基层督导检查。焦作市修武县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县乡两级政府日常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门峡渑池县政府实行交通事故预防每周例会制和乡镇公路管理承包责任制,及时掌握有关情况,明确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责任。

  尽管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地方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二是宣传工作不平衡。个别地方宣传针对性不强,不深入、不广泛,没有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农村地区加油站、主要路口设置“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宣传警示标语;没有与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没有在农用车车体上粘贴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三是公路危险路段整治力度不大。一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隐患较多。有的地方公安部门将排查出的隐患通报有关部门,但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四是全省农用车办牌办证率较低,无牌无证现象普遍存在。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分析原因,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根据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综合考评,省政府决定对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信阳、新乡、焦作、驻马店、南阳、开封、郑州、洛阳8个省辖市予以通报表彰。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一个良好的开端,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手,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源头管理,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2009年要继续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投入,完善县乡道路安全设施,提高安全等级,改善通行条件,方便农村群众出行。要通过认真负责、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努力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实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大幅下降的目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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