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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的实施意见

皖政[2008]95号

颁布时间:2008-12-08 09:13:15.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以下简称“市场办管脱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人随市场走,债随市场移”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市场服务中心人财物和债权债务整体移交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稳步推进、多渠道妥善安置人员的原则。

  二、市场办管脱钩的范围、方式、方法和步骤

  (一)市场办管脱钩的范围。凡至今尚未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人、财、物等方面完全脱钩的市场及其他经济实体、市场债权债务及有关人员,均属此次彻底脱钩的范围。

  市场及其他经济实体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利用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财政拨款资金兴办的各类市场(包括市场服务中心、市场开发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其他机构或组织合资、合作联办的各类市场;虽已实行“四分离”或产权已移交当地政府,但仍继续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管的各类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单位兴办或代管的各类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兴办的其他经营实体。

  债权债务是指在市场建设、管理和市场运行发展中形成的债权债务。

  有关人员包括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的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市场服务中心建立劳动关系的托管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各类人员。

  市场内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使用的行政性资产,包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库房、职工宿舍及相关设施,不属于移交范围。

  (二)市场办管脱钩的方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属于脱钩范围的市场及其他经济实体以及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有关人员以市为单位,整体移交给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或机构负责接收和管理。

  (三)市场办管脱钩的方法。一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属于脱钩范围内的市场及其他经济实体的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先行纳入市场服务中心;二是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部门的共同主持下,由当地政府指定的接收部门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订交接协议。协议书涉及债权债务等合同履行的,应当确认合同履行主体,继续依法履行合同或者依法变更、重新签订合同;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市场资产、债权债务、人员交接手续。市场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的要办理机构编制和人员交接手续,并纳入当地编制、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四)市场办管脱钩的步骤。2008年12月31日前,各市、县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接收部门与当地工商部门完成市场资产、债权债务、市场服务中心人员移交接收协议的签订工作。2009年3月31日前,各市、县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全面完成省核批的财政供给事业单位人员的考录、市场服务中心正式人员的提前退休和病退以及其他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市场资产、债权债务的变更手续。2009年4月底前,省政府组织省有关部门对各市、县的市场办管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市场办管脱钩的政策措施

  (一)市场服务中心移交各地后,由各地政府结合当地事业单位管理和改革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二)对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实施垂直管理时,原事业单位性质并有经财政审核上划经费基数的市场服务中心正式职工,在市场办管脱钩时,其财政上划的经费基数按一定比例提高标准后原渠道返还当地财政。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另行制定。

  (三)省财政以全省市场服务中心人均可支配、可经营的市场净资产为基数,参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05〕26号)及配套文件精神,对各地实行专项补助。具体办法和补助标准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工商局另行制定。

  (四)公开考录。省按各市、县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职工人数的15%的比例核定为财政供给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各地组建新的市场管理机构或分流安置市场服务中心在职正式人员,具体编制使用及考录办法由各地政府研究决定。编制审批办法省编办另行下文。

  (五)提前退休和病退。事业单位性质的市场服务中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凡在职正式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由本人申请,报当地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复核批准,可一次性(仅限工商部门市场办管脱钩)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事业单位性质的职工办理病退按现行规定的政策执行。

  (六)市场服务中心的临时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后的经济补偿。

  (七)鼓励市场服务中心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多形式多途径妥善安置市场服务中心人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办管脱钩和移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要统一思想。解决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问题,是深化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办管脱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二要加强领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彻底脱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各市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财政、人事、劳动和保障、信访、维稳、公安、法院、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确保全面完成市场办管脱钩各项任务。

  三要明确责任。各地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中态度要坚决,行动要积极,措施要得力。各级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完成市场办管脱钩任务作为“一把手”的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组织工作班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拖延不办、甚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要严肃纪律。各地要把市场办管脱钩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周密部署,抓紧实施,按期完成接收任务;要严格执行整体接收市场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要严肃财经纪律,对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要严格人员安置政策和公开考录纪律,坚决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对违反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要维护稳定。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市场办管脱钩社会稳定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种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对少数不听劝阻,恶意串联、组织策划集体越级上访以及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破坏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市场办管脱钩工作中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附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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