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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8]4号

颁布时间:2008-01-18 14:51:41.000 发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经过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向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全省煤矿全年共发生各类死亡事故315起,死亡397人,首次控制在400人以内,比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462人少65人,百万吨死亡率4802.但我省煤矿伤亡事故总量仍居全国第二,较大及以上事故仍时有发生,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近期全省主网火电厂电煤供应十分紧张。为进一步做好煤矿生产安全工作,保障全省煤炭供应,缓解当前电煤供应紧张状况,促进我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今冬明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处理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重要性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处理好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同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煤炭占我省一次性能源消费的70%,同时我省水电和火电季节性特征明显。特别是枯水期,各级都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在安全前提下增加电煤供应量,切实缓解我省当前能源供应紧张状况。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期要抓紧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统筹兼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煤炭生产的实际需求。

  二、加快停产矿井验收复产工作进度

  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生产作业场所的各种危险因素处于动态变化中,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长期停产、不正常生产及超能力生产都不利于煤矿生产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措施,尽快让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停产矿井早日复产。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停产矿井复产验收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对停产复产矿井的验收工作。要制订停产矿井复产计划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停产复产矿井的相关工作。尤其是因事故或年底保安全指标大范围停产的地区,要抓紧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煤矿的验收。今后在煤矿安全监管中,对停产煤矿应明确规定停产的期限、整改措施和复产验收办法,不得无限期地停产整顿、整改。同时,要继续做好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防止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及资源整合矿井拖延进度。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停产煤矿开展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在掌握停产煤矿的隐患类别、整改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基础上,明确规定停产煤矿隐患整改的时间要求,建立隐患情况、整改进度和恢复生产时间的停产矿井档案;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加强对煤矿隐患整改的指导和服务,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快复产矿井验收进度,对隐患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矿井,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矿井要尽快复产;对隐患整改不力,推迟隐患整改进度的矿井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帮扶。

  省经委要切实做好全省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矿井之间的协调,促进整合矿井规范进入建设程序。要督促指导煤矿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合理组织生产,实现均衡生产、连续生产。

  省国土资源厅对已批准矿业权规划方案的煤矿企业要加快做好资源配置的前期工作,划定矿井的开采范围。在3月中旬前,各资源整合矿井、独立扩能矿井,必须抓紧申报开采范围申请。凡不按时申报开采范围的矿井,由所在市(州)政府另行提出处置方案。

  四川煤监局和各监察分局要对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矿井进行重点督促和技术指导,加强技术服务,促进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企业提出验收申请的矿井要立即组织监察人员复查,合格后按规定返还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的各项规定。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合理组织生产,加强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三量”管理,实现采掘平衡和均衡生产,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排查工作,对隐患整改做到“四落实”,即责任人、时间、资金、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严格按照整改规定时间,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做好职工培训教育和生产物资的储备,为恢复生产做好相应准备。

  三、加快办理煤矿相关证照的延续工作

  目前,全省煤矿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因各种原因到期停产或即将过期的矿井比较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督促煤矿抓紧报送有关证照的申办材料。证照已经到期的停产煤矿要尽快报送;证照即将过期的煤矿按规定可以提前3个月报送。国土资源、煤监、经委和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办证程序和条件,加强指导和服务,为煤矿提供便利,及时办理各种证照,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防止因证照到期出现大范围停产的现象。

  国土资源、煤监、经委和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证照到期未申请延续的煤矿或即将过期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证照到期未申请延续的煤矿要查明原因,对证照即将过期煤矿要提前告知煤矿准备相关资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加大指导、服务工作力度,促使证照到期停产或即将过期的矿井完善各种证照手续,实现正常生产。

  四、做好节日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关心矿工生活,急矿工之所急,想矿工之所想,关心矿工疾苦和实际困难,让煤矿职工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要采取措施,让正常生产煤矿的职工在节日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煤炭生产,让停产煤矿做好节后复产工作的准备,缩短春节期间煤矿停产的时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好值班安排,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工作。对突发事故,要做到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领导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和救助,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快速反应,靠前指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煤矿企业要制订和落实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停产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制订“一矿一策”的技术安全措施。春节期间,所有煤矿必须有矿级领导现场值班,正常生产的煤矿必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制订节后煤矿复产计划方案,确保节后煤矿有序恢复生产。复产前,要组织召开煤矿业主(矿长)安全生产会议,督促和指导煤矿企业认真制订恢复生产的技术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组织人员对申请复产煤矿进行验收,严格标准,合格一处复产一处,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恢复生产。

二00八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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