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9-02-23 12:37:25.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委托存档单位:
为继续做好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工作,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及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会议精神,现将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单位必须是北京注册会计师人才中心委托存档单位及申报过2009年需求的单位。
二、2009年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一致。
三、用人单位人事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2009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单位申报人员表》报送到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中心,经审核后提交秘书长会议讨论确定各单位人员分配名额。
四、引进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09年就业派遣;
2.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纪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
3.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英语等级考试合格。
五、申报时间:2月23日—3月12日
联系人:李静
咨询电话:江湘 88392115、李静 88392678、岳绍彬 88392119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