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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渝府发[2009]31号

颁布时间:2009-02-26 17:20:42.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以下简称《意见》),赋予重庆新的历史使命。《意见》是重庆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的强力支撑,是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工作纲领,是开启新阶段“加快”、“率先”发展航程的重要指南。全市上下务必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意见》的工作安排中,以百倍的努力抢抓政策机遇,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担负起新定位、新使命,决不辜负中央的支持和厚爱。现将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吃透《意见》精神,把握重庆改革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

  (一)认清《意见》提出的新定位、新使命和新要求。《意见》出台,将重庆改革发展提升到事关全国改革开放、区域协调发展、西部大开发和生态安全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层面。加快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探索解决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路子、加快形成沿海与内陆联动开发开放新格局、努力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有着重大意义。在“314”总体部署基础上,《意见》进一步对重庆作出了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内陆出口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长江上游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等重要定位,明确了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区、“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区域商贸会展中心、中西部地区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旅游集散地枢纽等特色定位。这些“黄金定位”赋予了重庆改革和发展的新使命。同时,《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发展中必须坚持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改革开放“四项原则”,提出了实施“一圈两翼”开发、扩大内陆开放、产业优化升级、科教兴渝、资源环境保护“五项战略任务”。我市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要立足新定位,把握新要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担负起新的使命。

  (二)把《意见》作为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为主线,提出了2012年“建框架”、2020年“成体系”的“两段式”目标,明确了试验区分阶段推进建设和改革分步骤突围的工作方向。《意见》涵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从改革和发展两个方面拓展细化了试验区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先行先试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系统集成了若干政策措施,为试验区建设提供了路径、方法、支撑和保障。我市推进试验区建设,必须认真贯彻《意见》提出的统筹城乡改革发展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深化落实、用好用活各项配套政策。

  (三)用好《意见》政策措施推动重庆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314”总体部署为主线,围绕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畅通、宜居、森林、健康、平安“五个重庆”,力争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意见》在明确建设试验区工作任务的同时,深化了我市贯彻“314”总体部署、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五个重庆”的工作内容,搭建了工作平台,提供了保障措施。贯彻落实《意见》,必将促使重庆加快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道路,更好地集聚资源要素和辐射带动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发展,走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前列;必将为畅通、宜居、森林、健康、平安“五个重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而推动重庆加快实施“314”总体部署,走上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之路。

  (四)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中统一思想认识。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接《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对重庆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新期待上来。

  二、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贯彻落实《意见》,力求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的工作安排相结合,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落实“314”总体部署的重要推动力,将各地区、各行业中长期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与《意见》有机连接,把握新的改革发展契机。二是与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来渝视察讲话精神相结合,切实承担起国家赋予重庆的历史使命,找准工作着力点,落实战略部署。三是与推进落实部市合作事项相结合,以《意见》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部市合作,充实合作内容,拓展合作空间,延伸合作领域,把部市合作落到工作层面。四是与推进实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相结合,加快推进《意见》已明确的改革试点事项,把体制机制建设与推进各项发展任务有机联动,力求改革上提供示范,发展上见到实效。五是将长远任务与近期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既要着眼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任务,也要立足近期“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推动重庆经济率先走出低谷,为全国经济稳定增长作出应有贡献。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眼于全面推进《意见》贯彻实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分解为145项,包括:改革示范类任务40项,政策措施类任务65项,功能项目建设类任务40项。各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协调,做好对口衔接,狠抓工作落实,力争改革示范任务早启动、早突破、早出示范;相关政策早到位、早落地、早出成效;功能项目抓紧论证,有条件的争取早日批准实施,有困难的争取早日突破。

  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紧紧抓住一些关系全局、关系长远、关系民生的重点难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推进,暂定50项。在此基础上,本届政府任期内,要全力推进18项攻坚任务:1.加快建设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2.设立“两江新区”;3.建设铁路枢纽;4.建设高速公路网;5.建设清洁能源;6.落实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资金;7.开征三峡水资源费;8.实施长江两岸退耕还林;9.加快林权制度改革;10.设立运作土地交易所;11.构建资本场外交易市场体系;12.设立电子票据中心;13.设立运作畜产品远期交易市场;14.发展节能环保汽车;15.完善城乡社保体系;16.构建城乡医保体系;17.实施新的扶贫标准;18.建设安全保障示范区等,力争在2012年前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主动争取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尽快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委参与的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议事协调机制,每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意见》实施情况,促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化解。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同对口中央部委的信息沟通,促进对口部委形成贯彻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定期汇报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理解和支持。根据《意见》内容充实完善部市合作内容,争取新签订一批部市合作协议,为《意见》政策落实提供工作载体,主动向对口部委请缨,争取率先开展相关领域的改革试点。

  贯彻落实《意见》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将分别于年中、年末听取《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市政府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其中的50项重点、难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加大督查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意见》贯彻落实的综合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负责相关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近期,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附后),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方案,本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岗位。对本届政府任期内取得突破的18项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要提出2012年工作目标,排出工作日程表,逐项推进,限期落实,力争近中期见到明显成效。2009年3月10日前,各部门将贯彻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送市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67575023);每季度各部门将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送市发展改革委,为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做好准备。

  三、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打好今年“止滑促增”攻坚战

  (一)在《意见》学习贯彻中增强发展信心。通过抓《意见》学习贯彻,让全市干部群众掌握《意见》内容,了解中央政策意图,增强全市团结奋进、率先走出经济“严冬”的信心。同时,抓住《意见》使重庆成为近中期市场关注热点之机,在对外商务活动中注意推介重庆的发展环境和政策优势,增强来渝投资者信心。根据不同行业的要求,挖掘《意见》中相关政策的内涵,有的放矢地对外发布信息,吸引市场关注,着力打造重庆投资“避风港”,乘势而上大举招商引资。

  (二)确保全年经济增长不低于12%.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全市经济发展面临极大压力。着眼2012年经济总量翻番的总体目标,抓住《意见》出台机遇,今年要力争在逆市中发展更好一些,增长更快一些,减轻后几年的发展压力。围绕年度增长12%的目标,立足“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关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急难问题、热点问题,加强动态跟踪分析,适时提出对策措施,遏止经济下滑势头,推动重庆经济率先走出低谷并逐季回暖。

  (三)积极抢占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先机。努力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投资,在扩大内需中稳住经济增长动力。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意见》是我市争取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倾斜扶持的依据。要梳理《意见》相关政策,对接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和国债投资政策指向,排出工作推进表,加强对口衔接汇报,力争《意见》提到的重大投资项目都能得到新的关注和支持,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一批重大项目(专项)获得中央资金支持,全年争取国债资金比例不低于上年。根据《意见》对我市的相关定位,积极策划重大项目,充实重大项目库,争取纳入国家规划。争取《意见》已明确的对外开放、重大商贸、金融市场等经济中心功能性设施加快布局建设,落实服务业、房地产业发展促进政策,积极发展旅游业,努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四)扎实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和“五个重庆”等重点建设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现代制造业基地、保税港区、两江新区、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科教文卫、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小城镇及危旧住房改造等重要功能区、重点专项建设任务,对接我市发展开放型经济和建设“五个重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争取一批项目提早实施。结合《意见》中支持“两翼”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推进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明确的农村改革发展任务,落实“一圈两翼”对口帮扶措施,加快“两翼”发展,增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五)推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落实中央“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报批和组织实施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细化完善专项改革方案,分年落实五年改革行动计划,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加快推进《意见》已明确的改革试点事项,已实施事项要加快进度,未实施事项要制订工作方案抓紧启动。组织实施2009年改革要点,着力抓好土地流转和林权改革、城乡资源要素双向对进、市场体系建设、以社保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一圈两翼”对口帮扶等重点领域改革,争取早出一批示范成果。

  贯彻落实《意见》事关重庆发展全局和长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投身到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工作中去,团结奋进,真抓实干,把《意见》条条落到实处,促进重庆加快改革和发展,努力实现中央对重庆的战略定位,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略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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