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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查专员办事处关于开展能源企业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调查的通知

财驻闽监[2009]27号

颁布时间:2009-03-30 11:17:33.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查专员办事处

国际宁德发电有限公司、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名单的通知》(财监便〔2009〕15号)确定的重点检查行业,我办今年的检查对象主要是福建省内大型能源企业。为具体确定检查名单上报财政部,我办近期将采用材料上报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查前调查工作,现将查前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列电子版报表:

  填列《查前调查表》,表样可从我办网站(fj.mof.gov.cn)下载。

  二、报送书面材料:

  1.体制、隶属关系与财务管理模式;

  2.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

  3.目前执行的会计财务制度以及财税部门对本行业有哪些特殊规定;

  4.执行的ERP或财务软件的简要介绍;

  5.2007年、2008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及反映的主要问题;

  6.2007年、2008年外部监管单位(国资委、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检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类型及整改情况。

  请你单位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于4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上报我办。(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7号福建担保大厦,邮编:350003,联系人:洪武强,电话:0591-87800902  邮箱:ywsc2007@sina.com)

  附件: 查前调查表

  200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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