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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政发[2009]5号

颁布时间:2009-02-17 08:38:37.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要目标,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重点,积极开展农田基本建设,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防洪抗旱标准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全省农田基本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等9个市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奖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45万元;授予沈阳市苏家屯等3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优胜单位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40万元;授予大连市旅顺口区等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级先进单位称号,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更大的热情投入今后的农田基本建设,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奖和县级优胜、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市级优秀组织奖和县级优胜、先进单位名单

  市级优秀组织奖单位:9个

  沈阳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
  本溪市人民政府
  营口市人民政府
  辽阳市人民政府
  铁岭市人民政府
  朝阳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县级优胜单位:36个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
  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政府
  辽中县人民政府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
  新民市人民政府
  庄河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普兰店市人民政府
  台安县人民政府
  岫岩县人民政府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东港市人民政府
  黑山县人民政府
  凌海市人民政府
  盖州市人民政府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彰武县人民政府
  灯塔市人民政府
  辽阳县人民政府
  开原市人民政府
  铁岭县人民政府
  昌图县人民政府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朝阳县人民政府
  北票市人民政府
  盘山县人民政府
  兴城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
  绥中县人民政府

  县级先进单位:8个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
  海城市人民政府
  凤城市人民政府
  北镇市人民政府
  辽阳市弓长岭区人民政府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西丰县人民政府
  建平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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