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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8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决定

辽政发[2008]40号

颁布时间:2008-11-14 08:51:33.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对2008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62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创造者、转化实施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授予“中华骏捷轿车”等5个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一等奖;授予“装配与检测自动化生产线”等12个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授予“超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系列产品”等45个转化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三等奖。省政府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全省企业、科研院校和科技人员要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获奖项目名单(略)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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