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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体育局关于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分配比例的通知

鄂财综发[2009]9号

颁布时间:2009-03-23 14:38:02.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体育局

各市州、县(市)、林区财政局、体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号)、财政部《关于调整足球彩票和网点即开型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的通知》(财综[2005]27号)和财政部《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 83号)的规定,为了支持地方体育事业发展,现就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我省地方留成部分分配比例通知如下:

  一、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按销售额20%计提,其中:10%上交中央财政,10%上交省级财政。

  二、上交省级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省级、市州和县(市)之间分配,分配比例分别为30%、40%、30%.

  三、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已计提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公益金结转到2009年一季度,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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