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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召开2008年度省本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汇审会的通知

浙财办发[2009]47号

颁布时间:2009-03-19 08:59:33.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财政厅

省级各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省本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汇审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中旬在杭州召开2008年度省本级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汇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汇审2008年度省本级国有、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

  二、参加人员

  各集团公司、有关单位负责企业决算报表经办人员及下属公司企业决算报表经办人,每个单位控制在4人以内。

  三、会议时间

  4月15-17日。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确保汇审工作顺利完成。

  四、会议地点

  杭州金溪山庄第二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杨公堤39号;电话:0571–87992288转)。

  五、其他事项

  1.汇审资料。按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08年度企业类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287号)要求,上报内容包括:2008年度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树形结构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电子文档;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汇总(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2.2008年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参数请到财政企业信息网()“公告栏目”下载。
  3.2008年度境外企业类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应于6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已编制好的境外企业类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可在此次汇审时上报。
  4.请与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电源插座。
  5.请在4月7日前将会议代表名单报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罗荆,电话:0571–87058472.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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