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9]51号

颁布时间:2009-04-20 11:16:14.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指导、统筹协调和大力推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政府决定,将原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吉林省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吉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吉林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协调组进行整合,成立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煤矿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林业棚户区改造3个工作推进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各推进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韩长赋 省长
  副组长:竺延风 副省长
  金振吉 副省长
  王祖继 副省长(负责日常工作)
  王守臣 副省长
  王化文 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
  赵振起 省长助理
  王云岫 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福升 省政府副秘书长
  慕海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宝田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龙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成祥 省法院副院长
  吕英儒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扬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有为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韩英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 蔷 省监察厅厅长
  张 晶 省民政厅厅长
  骆德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保威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国才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臧忠生 省农委主任
  刘延春 省林业厅厅长
  阎宝泰 省审计厅厅长
  孙云志 省国税局局长
  唐志萍 省地税局局长
  于国志 省旅游局局长
  兰宏良 省信访局局长
  冯明芳 省人防办主任
  张羡崇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玉清 吉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振海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行长
  刘洪滨 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
  崔 杰 长春市市长
  张晓霈 吉林市市长
  刘喜杰 四平市市长
  王兆华 辽源市市长
  隋忠诚 通化市市长
  李晋修 白山市市长
  孙鸿志 松原市市长
  杨亚杰 白城市市长
  李龙熙 延边州州长
  徐 晗 长白山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煤矿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柳 青(兼)
  副 主 任:李福春(兼)
        刘延春(兼)

  二、工作推进组

  (一)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推进组。

  组 长:柳 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组长:曹家兴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吕岩峰 省法院副院长
  费 加 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 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潘占学 省民政厅副厅长
  申奉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田玉山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孙 铁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范 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彦夫 省审计厅副厅长
  付文玉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李新华 省信访局副局长
  付 裕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钟小龙 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推进组主要职责:在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城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任务计划的制定和下达,资金的筹措和监管,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推进组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

  (二)煤矿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组。

  组 长:李福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曹家兴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闻国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姜凤国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倪连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邹继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邹世夫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褚民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晓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树清 省农委副巡视员
  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孙 冀 省水利厅巡视员
  赵振民 省审计厅副厅长
  张瑞利 省地税局副局长
  董柏超 省广电局副局长
  包晓军 省地震局副局长
  孙德华 省扶贫办主任
  杜百舜 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刘玉峰 省农信联社副主任
  潘宏峰 省残联副理事长
  张俊久 省慈善总会秘书长
  高玉平 吉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中玉 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推进组职责:在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制定全省煤矿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规划,下达投资计划,落实年度建设任务,协调落实省级补助投资,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工作协调指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推进组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

  (三)林业棚户区改造推进组。

  组 长:刘延春 省林业厅厅长
  副组长:闻国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 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 员:费 加 省总工会副主席
  贾晓东 省监察厅副厅长
  潘占学 省民政厅副厅长|
  孙玉刚 省财政厅副厅长
  邹世夫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赵振民 省审计厅副厅长
  付文玉 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时阳 省旅游局副局长
  李公达 省就业服务局局长
  付 裕 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钟小龙 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副行长
  仇福华 吉林市副市长
  李毅勇 通化市副市长
  贾 骞 白山市副市长
  王福生 延边州副州长
  丁之慧 长白山管委会副主任

  推进组主要职责:在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规划的编制,任务计划的制定和下达,资金的筹措和监管,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推进组日常工作由省林业厅具体负责。

  原吉林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吉林省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吉林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吉林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吉林省林业棚户区改造协调组一并撤销。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小雨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