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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通知的通知

冀财企[2009]22号

颁布时间:2009-02-26 18:02:17.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商务厅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09]1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周密组织,并做好项目库的建设工作,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积极争取资金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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