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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

辽财会[2009]462号

颁布时间:2009-07-03 09:02:36.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财政厅

各市财政局(不含大连),省内各上市公司,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责任编辑:Sy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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