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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财经[2010]86号

颁布时间:2010-10-21 09:56:38.000 发文单位:

  各市(地)、县(市、区)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自实施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今年以来,我省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逐月下降,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2009年1月-2010年8月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通报》(财建明电[2010]12号)反映,我省2009年1月—2010年8月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仅达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21位;2010年1—8月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居全国第26位。目前,我省仍有已申报家电下乡补贴产品12.5万台(件)和已受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产品1.3万辆没有兑付补贴资金,农民反响较大。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作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快进度,进一步清理商家先行审核垫付补贴以前未兑付补贴资金工作。今年7月28日省家电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家电下乡办〔2010〕33号),提出了“积极处理实施先行垫付前遗留未补贴问题,于9月30日前将未兑付的补贴清理完毕”。各地按照文件要求,采取调查摸底和加大宣传等多项措施,积极处理实施先行垫付前遗留未补贴问题。齐齐哈尔、大庆、大兴安岭、七台河等地市清理工作行动迅速,清理彻底,效果明显。但个别地市还存在清理不彻底的问题,补贴资金没有兑付到位,影响了全省补贴兑付率。因此,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清理未兑付补贴力度,务于10月底前将实施商家先行垫付以前遗留未补贴问题处理完毕。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落实补贴资金兑付突击周工作制度。省家电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突击周活动的紧急通知》(黑家电下乡办〔2009〕51号),要求各市县将每个月的最后一周作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突击周,以保证逐步提高补贴兑付率。但从执行情况看,个别市县没有落实补贴兑付突击周活动和没有及时垫付补贴资金,导致补贴兑付率逐月下降。特别是由于没有按规定时间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农民越级上访、来电投诉的问题逐月增多,给我省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为缓解市县兑付补贴资金的压力,省财政厅已于9月12日下拨了第二批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70856.2万元。各市县要进一步落实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突击周制度,采取措施,查异补漏,跟踪问效;要坚持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坚持监督、检查、调研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家电汽车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财政补贴是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的核心。财政部已将家电汽车下乡产品销售量和补贴兑付率两项指标,作为衡量各省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的主要因素。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要定目标。从今年10月份开始,实行“家电下乡指定店”每两天向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清算制度,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各市县家电汽车下乡补贴累计兑付率及各月补贴兑付率均要达到98%以上。二要定责任。各市、县、区财政主管领导负责,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协调,实行专人包县、包乡、包镇、包企业制度,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补贴资金清理、审核及兑付工作。三要定奖惩。实行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奖惩制度,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目标的市、县、区、乡镇及工作人员给予增加奖励经费,对未完成任务目标的,相应核减奖励经费;省财政将实行各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确保全省补贴资金兑付率达到98%以上。

  附件:1.全省各市(地)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统计表(略)

  2.全省各市(地)汽车下乡补贴兑付率统计表(略)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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