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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对全省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教[2010]1913号

颁布时间:2010-12-06 16:02:41.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为应对物价上涨给高校学生带来的学习生活上的不利影响,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大中专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伙食补贴。现就市、县(区)所属大中专学校学生伙食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市、县(区)所属公办普通高校、高职,中职(含民办)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20%的资助面,纳入伙食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2010年11月-2011年1月)。

  三、资金来源。按隶属关系,采取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全部承担。

  四、有关要求。各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主动会同教育等部门,认真核实数据,积极筹措资金,按时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所属学校。同时,督促所属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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