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机管〔2010〕45号
颁布时间:2010-11-10 17:04:48.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目前,我区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已进入收尾阶段,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准备工作已陆续展开,为满足农时需要,请各地提前谋划明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做好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清需求。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要求认真做好明年农机购置补贴需求摸底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把本地区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各类基础信息真正搞清楚。
二、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优势产业的总体规划,找准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充分考虑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需要,认真研究制定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计划。为充分发挥补贴政策效应,加强宏观调控,防止重复购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效益下滑,对本地区数量相对饱和和过剩的机具种类要严格进行控制。
三、填报要求。各县(市)农机部门填写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计划表(附件),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地(州)市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对申请计划进行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资金申请报告,连同各县(市)申请计划表原件于11月25前以电子邮件和邮寄形式上报自治区农机局管理处。
我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资金申请计划数,研究确定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联系人:孙桂荣 联系电话:0991-7900117
传真:0991-4314239 邮箱:xjnjnj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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