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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字[2010]144号

颁布时间:2010-11-26 17:10:02.000 发文单位:

  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完善环首都经济圈规划体系,推动环首都经济圈加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打开大门做规划,聘请国内外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和知名专家领衔,集思广益,开拓视野;坚持高标准、高水平编制规划,以新的视角、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思路高质量完成各类规划;构筑与环首都经济圈相适应的产业和城镇布局,优化环首都经济圈城镇功能,形成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为环首都经济圈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支撑条件。

  二、主要工作

  (一)环首都经济圈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1环首都经济圈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借鉴长三角、东京、首尔等国内外城市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综合论证与北京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准确把握环首都经济圈的发展态势和趋势,构筑与首都相协调的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城镇职能体系。以承德、张家口、廊坊和保定市域为规划范围,坚持科学发展、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突出特色和近远期相结合的原则,从环首都的区域和紧邻北京的前沿地带两个层面,整体提出设区市、县(市)的发展战略目标、功能定位、产业空间布局、城镇空间格局、综合交通体系、区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城乡一体发展等内容,明确2015和2020年阶段性目标,远景展望至2030年。

  责任主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日本早稻田大学都市地域研究所和日本EIH都市建筑综合计画联合体、韩国株式会社三安公司。

  工作要求:由专家顾问团把关,今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方案沟通;2011年1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的征集(概念性总体规划)、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2月底前由入选方案编制单位根据各方意见编制完成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2环首都经济圈重点专项规划。

  (1)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构建创新性、开放性、融合性、可持续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高端、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特色鲜明的产业带,提出承接首都功能和产业外溢的主要发展方向,科学确定城镇、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思路和对策等内容。

  责任主体:省发展改革委。

  (2)科技成果孵化园区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搭建多元化科技创业孵化平台,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中试基地为重点,明确科技成果孵化园区的指导思路和发展目标,合理提出孵化企业入驻标准、支撑条件、政策措施等内容。

  责任主体:省科技厅。

  (3)会展业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环首都经济圈会展布局体系,按照国际会展标准,科学确定城市会展经济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完善会展功能及服务设施的配套,健全会展发展软环境,营造国际品牌展览会。

  责任主体:省商务厅。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以保护耕地为前提,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做好与环首都经济圈有关规划间的衔接和配套,建立健全与环首都经济圈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机制和体制。

  责任主体:省国土资源厅。

  (5)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规划要求:构筑与首都的综合交通体系,预留对接首都的地铁、轻轨、高速公路、高铁等快速通道,打造环首都半小时经济圈。完善以机场、港口、车站为中心的内外连接、便捷的交通网络,打造立体式环城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

  责任主体: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6)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规划要求:按照城镇、新城、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等功能片区的用水要求,分析水资源供需平衡,科学分配水资源,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责任主体:省水利厅。

  (7)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要求:以环境保护优化城市经济发展为目标,结合环首都经济圈内城乡、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等功能片区的发展,明确大气、水体、湿地等环境要素的保护原则和要求,提出生态建设的实施措施等内容。

  责任主体:省环境保护厅。

  (8)生态林业发展规划。

  规划要求:建设环首都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圈,打造风光秀丽的生态带,把城市的绿地、山、水和区域绿网、水网联为一体,提出林区、河流水系、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等绿化控制原则和范围。

  责任主体:省林业局。

  上述专项规划要在2011年1月底完成规划方案、专家论证,报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2月底完成规划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二)环首都经济圈城市规划。

  1环首都设区市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规划要求:以设区市中心城市统筹区域为规划范围,重新审视城市功能定位,研究提出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性质和职能、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中心城区、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的空间格局,科学安排产业、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交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绿地等内容。

  责任主体: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市政府。

  工作要求:明年1季度完成成果,并经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政府。

  2新城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全面编制京东、京南、京北三个新城规划,做好与北京的融合,统筹区域资源,提出新城的整体空间格局、功能定位、人口规模、综合交通、生态环境等内容,构筑以核心带动的城市群发展格局,合理布置、科学确定新城核心区的选址、用地规模、布局结构、景观体系、建设标准。

  责任主体:京东新城规划为廊坊市政府及三河、大厂、香河县(市)政府;京南新城规划为保定市政府及涿州市等周边县(市)政府;京北新城规划为张家口市政府及怀来、涿鹿县政府。

  工作要求:委托多家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单位编制,经多方案比选和专家论证,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并将确定的国外1家、国内2家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报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明年2月底前完成成果,报省政府审批。

  3县域城乡总体规划。

  规划要求:以建设特色功能区和3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为目标,县域要发挥自身优势,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内容,构筑与特色功能相匹配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县城要按照整体扩容、品味提升要求,提出推动县城近郊区率先实现城市化的措施,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的要求。

  责任主体:赤城、丰宁、兴隆、滦平、固安、涞水县政府。

  工作要求:明年1季度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成果报批。

  4园区(基地)规划。

  规划要求:按照产城一体化发展要求,重点深化完善高层次人才创业、科技成果孵化、新兴产业示范和现代物流等4园区,以及养老、健身康复、休闲度假、观光旅游、绿色有机蔬菜、宜居生活等6基地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城市公共服务、市政、道路等设施。

  责任主体:怀来、涿鹿、赤城、丰宁、滦平、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固安、涿州、涞水等县(市、区)政府。

  工作要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2010〕120号)要求,分别就“4园区6基地”发展做好相应规划,明年1季度完成规划成果、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和成果报批。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做好园区(基地)规划的指导实施工作。

  5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要求:按照《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全面完成环首都经济圈设区市市区集中管理区域、新城、县(市)城、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全覆盖。

  责任主体: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4市政府,怀来、涿鹿、赤城、丰宁、兴隆、滦平、三河、大厂、香河、固安、涿州、涞水等12县(市)政府。

  工作要求: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方案、专家论证、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和成果报批。其中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4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省政府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负责与首规划委建立对接协调机制,建立信息交流畅通渠道,及时了解并传达首都规划新动态;会同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体协调推进各项规划编制工作,督导进度,组织专家做好技术指导和审查。建立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将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报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办公室,并根据各市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省社科院,组织产业、城乡一体、经济、金融、旅游、生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领衔专家,组成专家研究小组,负责相应领域重要战略问题的研究。省编委办研究一套新的管理机构和体制,为实施环首都经济圈规划提供支撑条件。以上工作2011年1月底前完成,并报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要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加强对环首都经济圈有关规划的技术指导。

  环首都经济圈的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市政府,以及怀来、涿鹿、赤城、丰宁、滦平、兴隆、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安次、固安、涿州、涞水等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做好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单位之间的配合和协调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保障规划质量。省、市、县要建立健全专家审查制度。省级层面邀请国家城市规划、区域经济、城市交通、环境科学等多领域的专家顾问团,负责有关规划的决策咨询、方案审查和论证。市、县要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邀请有关领域知名专家参与并严格把关。规划经专家审查后,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报批。

  (四)落实编制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环首都经济圈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省财政厅列支,京东、京南、京北三个新城的规划编制费用由省市县各按1/3承担,其他市、县(市、区)规划编制经费,分别由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并及时足额到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在三河市燕郊镇建设环首都经济圈规划馆,展示环首都经济圈跨越式发展的有关内容,征求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廊坊及三河市要加大工作调度力度,确保2011年5月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与国内知名媒体紧密合作,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宣传河北建设成就,打造河北新形象。

  (六)做好保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关基础资料的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境外规划编制机构及在我国注册的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合作的规划设计单位,要依法开展相应工作。

  附件

  河北省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

  协调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朱正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副主任:苏爱国承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唐树森张家口市委常委、副市长

  赵常福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

  肖双胜廊坊市副市长

  宋文新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高金浩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连小勇省科技厅副厅长

  郭秀堂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维亮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杨智明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苏蕴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凯军省水利厅副厅长

  史玉强省商务厅副厅长

  袁栓瑞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

  刘凤庭省林业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设综合协调组和一线工作组,分别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与编制研究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e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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