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字[2011]23号
颁布时间:2011-01-18 15:18:36.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省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根据《江西省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赣府厅发[2007]36号)和《关于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和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9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及人员
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城镇大集体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的退休人员(含符合条件的内退人员),已按规定筹集资金一次性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除外。
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以关闭破产改制方案确定的为准,不含企业关闭破产改制时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二)困难企业单位及人员
1、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2、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全年累计领取工资低于6个月(含6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困难企业的内部退养人员,视同在职职工,待内部退养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政策。困难企业效益好转后,经审核,不再属于困难企业单位范围的,其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负担,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二、报送材料
(一)市、县(区)基础资料
1、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机构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医疗费用人均实际支出水平;
2、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省级和地方财政2010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拨付到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凭证(复印件,加盖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公章);
4、2010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和补助人数情况表(附表1)。
(二)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资料
1、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界定表(附表2);
2、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界定汇总表(附表3);
3、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花名册(附表4,只报送Excel电子版);
4、职工安置方案、政府批准关破改文件或法院宣布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公告、终结公告(原件)。
其中2010年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定通过的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只需报送2010年度退休人员减少情况,不需再报职工安置方案及关破改批文。
(三)困难企业单位资料
1、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表(附表5);
2、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汇总表(附表6);
3、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职工花名册(附表7,只报送Excel电子版);
4、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资料)、企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因资金原因确实无力承担财务审计费用而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企业,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提供企业停产停业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企财02表)、《现金流量表》(企财03表),并由工商、税务、审计行政部门出具企业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省属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按照赣府厅发[2007]36号文规定程序,由主管部门汇总核准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
2、市、县(区)属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按照赣府厅发[2007]36号文规定程序,逐级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签章上报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基础数据审核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认真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条件,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做到审核程序到位、人员申报资料完整、人员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信息管理规范,确保申报资料随时有据可查,申报人数、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相衔接。
2、建立督查评估和公示制度。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健全工作评估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医保补助对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参保人员档案台帐,加强服务管理,做好就医报销和基金管理工作,方便参保职工就医报销,切实维护好职工参保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3、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各地要积极筹集财政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从2011年开始,省财政将根据市、县(区)财政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凭证进行清算上年度省级补助资金,对上年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的,将相应核减当年省级补助资金。由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影响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的,相关责任由地方承担。2011年5月底前,省财政厅牵头对有关市、县(区)2010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数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核拨省级补助资金。各地要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4、按时按质做好资料申报工作。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在2011年3月底前将申报资料按规定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2010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基金财政专户的银行进账单凭证和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表由各设区市财政局收集汇总,于3月底前报送至省财政厅。各级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资料申报工作,凡因超过申报时限或因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报送失误而影响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相关责任由申报地区或申报单位承担。
附表:(申报表格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服务/下载中心下载)
1、2010年度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和补助人数情况表
2、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界定表
3、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界定汇总表
4、江西省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职工花名册
5、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表
6、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界定汇总表
7、江西省困难企业单位职工花名册
下载:附件1—7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