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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粤中小企函[2011]9号

颁布时间:2011-01-26 09:57:58.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中小企业局,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粤发[2010]16号)有关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1]12号)的要求,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工信厅企业[2011]1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学习信息报送系统使用手册,积极组织辖区内备案担保机构登录网站(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填报信息,认真审核后于2月11日前上报我局(技术进步处)。用户名详见附件2,密码请来电查询。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直接向我局(技术进步处)上报信息。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可致电信息报送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电话:010-68576510或022-23201123-226.

  三、为了确保信息报送工作顺畅,请你们认真填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表”,于2月8日前传真到我局(技术进步处),并发至邮箱13728013800@139.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用户名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人员名单表

  下载:附件1—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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