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救发[2011]5号
颁布时间:2011-01-27 17:24:3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上海市民政局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帮困粮油供应折算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帮困粮油供应卡从每月45元调整为每月52元,每月增加7元;原帮困粮油供应券从每月15元调整为每月17元,每月增加2元。
调整后所需资金按原渠道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粮食局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