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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1]270号

颁布时间:2011-01-28 16:13:34.000 发文单位:其他地方机构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批共2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备案名单(第二十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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