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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1]3号

颁布时间:2011-01-18 15:49:11.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满足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在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前提下,提高优势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肉、蛋、奶、果等产品生产。通过5年的努力,全省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加强生产能力建设

  (一)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河西走廊、沿黄灌区、泾河和渭河流域及徽成盆地五大蔬菜优势产区的蔬菜生产规模,集成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间作套种及复种高效栽培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满足省内蔬菜需求,增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力争通过3年(2011—2013年)的努力,全省蔬菜种植面积再增加80万亩,冬季蔬菜供应自给率由现在的40%上升到80%。

  (二)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建设。继续完善和落实养殖大县扶持政策,着力提升畜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今后5年,支持建设3000个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力争全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5%以上(详见附件1)。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控,提高畜禽产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建设。支持省内教学、科研、推广单位选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适销对路的种苗、种畜禽新品种,快速提高我省新品种培育和良种良法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今后5年,依托生产大县、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30个年育苗300万株以上的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改扩建畜禽原良种场和扩繁场100个(详见附件1)。

  三、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物流体系。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积极发展冷链储藏和包装加工,提升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今后5年,在城市交通枢纽地区改造升级10家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在“菜篮子”优势产区建设和改造10家产地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支持50家农贸市场并在场地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检测、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标准化建设(详见附件2)。建立健全市场挂牌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强化产销衔接功能。引导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重点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直采基地、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和农产品配送中心。大力发展农业会展经济,举办和参加各类名优“菜篮子”产品推介、营销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高原夏菜、牛羊肉等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加强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甘肃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省的“菜篮子”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扩大农业先进技术和高科技覆盖面,提高技术到户率和到田率。加快农村宽带快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全面实现村级远程信息服务网络化。加强“菜篮子”信息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菜篮子”产品生产、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

  四、加强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一)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选建规模化园地,集成标准化技术,扶持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全面提升蔬菜、畜禽产业标准化水平。今后5年,全省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40万亩,建成100个标准化设施蔬菜高新技术示范小区(详见附件1),力争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30%。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认证。

  (二)加强检验检测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形成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入制度、产品有标识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今后5年,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篮子”重点产区,新建49个县级质检站(详见附件3),逐步形成以省、市、县三级检测站为重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检测点为基础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各级工商、农业系统12315和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农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完善调控保障体系

  (一)加快制定建设规划。各地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掌握本地“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消费习惯、产品供求变化和市场缺口保障程度,确定重点发展区域、主要品种和自给率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高起点、高标准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加工、质量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稳定并逐步提高城市自给保障能力。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完善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政府都要增加财政投入,积极支持蔬菜棚室、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和“菜篮子”产品良种繁育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及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和人员培训等。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等资金,支持“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倡导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开发支持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的融资能力。

  (三)建立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将“菜篮子”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吸引省内外资金参与生产流通等设施建设。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或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加强对城郊菜田和养殖区域保护,提高“菜篮子”生产用地征占补偿水平。落实国家对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的价格政策,加强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益保护。

  (四)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体系建设,强化对蔬菜、肉禽奶蛋生产、供需及价格走势的预警分析。完善重要“菜篮子”产品储备体系,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雨雪、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参照粮油等农作物政策性保险的做法,加快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菜篮子”保险业务,扩大“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城郊和主产区的覆盖面。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上建立“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甘肃银监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好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州长负责制,将确保产品质量、价格基本稳定、产销衔接顺畅、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突发事件处置及时、风险控制迅速有力、农业生态环保等纳入“菜篮子”工程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出台扶持政策,推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快速发展。省政府适时组织“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专项督查。

  附件:1.“菜篮子”工程生产建设项目表

     2.“菜篮子”工程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表

     3.“菜篮子”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项目表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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