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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的实施意见

颁布时间:2010-12-15 10:52:02.000 发文单位:西宁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确保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市场蔬菜等副食品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期间采取下列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一、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围绕“加大供给、严格监管、保障弱势、降低预期、规范有序”的方针,从加强领导、搞好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主要副食品基地建设、提高商品自给率、搞好产销衔接、增加市场有效供给等方面入手,完善相关区县和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菜篮子”工程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畜禽养殖基地建设,2011年新建肉牛羊、生猪、奶牛生产基地各10个,新建禽蛋生产基地5个;提升改造一批规模养殖基地,2011年在现有畜禽养殖基地中,使千头肉牛羊基地达到5个,千头奶牛生产基地5个,万头猪场5个,10万只禽蛋生产基地5个;同时,重点抓好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3500栋、蔬菜大棚3500栋的建设,提升改造旧温棚3000栋,实现规模生产目标。近期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使全市现有的2.84万栋温室大棚全部投入应季蔬菜生产,在春节前向西宁市场投放地产菜4万吨,春节后向市场投放地产蔬菜3万吨。

  二、加强主要副食品产销衔接和调运储备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由于我市冬季受地域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蔬菜等副食品自给率较低,为此在抓好地产菜等副食品生产上市的同时,商务、农牧、交通等部门通过协调解决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及补贴等方式,切实抓好省内外粮油、肉菜蛋的品种调剂和组织调运工作。在已协调落实贷款2200万元、调运3万吨蔬菜的基础上,再协调落实贷款1000万元、再调运1万吨蔬菜,储备2.5万吨蔬菜,分批次投放西宁市场,以确保我市“两节”期间的市场蔬菜和主要副食品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三、加强市场建设,完善流通体系,降低流通成本

  为了确保市场有效供应,方便市民购菜,降低购菜成本,稳定市场物价,一是继续抓好“农超对接”工作。通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和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蔬菜配送企业之间开展“农超对接”。在已确定7家超市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超市春节前开展“农超对接”工作,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市民购菜成本。二是加快社区副食品直销店建设。通过对社区直销店建设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支持我市大通丰源、佳兴、西宁龙康养殖公司等农副产品种养殖基地和蔬菜配送企业,按照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的原则,在已建成49个社区直销店的基础上,春节前再新增设40个社区直销店,以方便市民购物。三是在市区重点集贸市场设立定点蔬菜平价销售点。通过对蔬菜副食销售点采取政府定额补贴方式,在四个区10个集贸市场内设立180个平价蔬菜销售点,其中康西巷市场30个、曹家寨市场20个、林和升市场5个、莫家街市场40个、临峰市场5个,气象巷市场20个,珠玑巷市场10个、园树市场10个、小桥建南巷市场30个、小桥市场10个。四是加强早市建设工作。在规范原有7个早市的基础上,春节前全市新增设4个早市(四个区各1个)。

  四、关注和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及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

  低收入群体在此次物价上涨中生活压力增大,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一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尽快将中央和省、市政府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7.2万人发放的一次性5个月临时物价补贴,在规定的12月20日之前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教育部门要切实安排好我市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建立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供应商之间的副食品及蔬菜直供直销平台。

  五、严格控制政府性调价项目的出台

  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要求,西宁市在明年元旦、春节前一律不得出台政府性调价项目。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市发改、商务、农牧、调查队要密切关注我市市场主要副食品特别是蔬菜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确定专人定点定时监测,定期会商,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一旦我市发生极端天气影响或市内主要集贸市场17种主要蔬菜品种周环比价格上涨超过10%时,市政府将对市区集贸市场销售的17种主要蔬菜品种实行最高限价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七、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市场价格联检联查机制,加大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商品明码标价制度,以维护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为重点,严厉查处和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合谋涨价、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予以曝光,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市发改委要牵头组织开展涉及鲜活农产品市场流通中的各类不合理收费的专项检查,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和费用。

  八、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市发改委要将西宁市场主要副食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采取的有关保障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的政策措施,定期通过《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进行通报和宣传,以便正确引导市民消费和市场预期,增强市民消费信心,稳定市民消费心理。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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