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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政办发[2010]232号

颁布时间:2010-12-26 10:46:08.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文山州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设立文山州教育局,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州政府关于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州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州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州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州成人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更名的审核或申报工作。

  (七)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八)领导全州教师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协调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及突发事件处置。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参与全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培训和教学效益评价工作。

  (十四)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和各学科学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文山州教育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教育宣传、电子政务建设、保密等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干部考察、考核和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指导职称改革工作,负责职称评定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州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年报工作;参与全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州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计财科。负责全州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统计;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建设规划和学校新建、扩建、改造、维修、排危等校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和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两免一补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和贷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校方责任保险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州直教育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州直学校的国有资产,统筹、协调、指导州属学校的基建工作、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金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推进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以及基础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普通高中民办学校筹设和设立报批审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艺术、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绿化美化创建工作的实施;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山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承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开放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筹设、设立和专业设置审核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大中专学生实习、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对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评估检查工作;负责指导职教学会、协会工作;负责联系州内高校工作。

  (六)德育科。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德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校外教育工作;承担文山州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三生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抓好文明学校的建设,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做好团队工作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工作;做好省级优秀生,省、州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德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评审和报批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国防教育、新生军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七)师训科。负责全州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与管理;组织实施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指导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州中小学教师及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支教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安全保卫科。承办普法与依法行政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公布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批评和建议的综合办理工作;负责全州学校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推行目标责任管理,指导学校规范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和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九)监察审计科。负责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业务协调指导工作;受理和调查处理违规违纪信访、举报案件;监督教育收费行为;承担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的推行;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行政问责工作;对本部门职务履职考核、考评、评优、评先、评模进行监督;对本部门和招考办的各类考试进行监督;对本单位内部大宗物资采购进行监督。

  文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文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政督学的工作职责。

  四、其他事项

  (一)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文山州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文山州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一)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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