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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荆门市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1]6号

颁布时间:2011-01-27 09:26:52.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鉴于《荆门市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奖励暂行办法》(荆政办发[2008]63号)的有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一致,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政令畅通,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12月31日起,停止执行《荆门市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奖励暂行办法》(荆政办发[2008]63号)。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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