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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201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综[2011]68号

颁布时间:2011-03-04 08:56:41.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龙岩市201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龙岩市201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三届八次、九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着力民生民心、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主线,继续致力于构建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维权三大服务体系,紧紧抓住“五个一”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围绕为民惠民,努力拓展提升,为老区民生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8万人;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完成小额担保贷款3.5亿元;组织创业培训6000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考核600人,职业技能鉴定3.8万人,技工院校招收新生3500人;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23.5万人、34.5万人、18.65万人和22.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进一步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劳动维权工作力度,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3%以上,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一)全力推进“创城”工作。健全创业培训体系。以龙岩学院和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校以及龙岩技师学院为基础,以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抓好重点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创业服务网络,成立市、县创业指导中心,组建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编制《龙岩市全民创业项目汇编》,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库。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制定创业扶持政策,放宽登记准入条件,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扩大创业培训补贴范围。积极培育创业文化,举办创业论坛,营造创业氛围。

  (二)落实和完善各项促进就业政策。针对当前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就业专项资金扩大使用范围意见。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额贷款贴息、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协同税务、财政等部门抓好新的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扩大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面,鼓励和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三)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着力政策推动、信息提供、搭建平台、建立机制,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服务重点产业校企对接招聘会”、“企业诚信用工承诺”和“十万岗位送基层”等活动,促进劳动力供求信息对接。争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供求信息对接,推动企业改善用工环境,招得进、留得住员工。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服务工作。以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实现就业援助常态化、规范化,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

  二、全力推进职业能力提升,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五)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根据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和目标,完善并落实服务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推动龙岩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和市、县(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基地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多元培养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培训、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和表彰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等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技能竞赛,评选表彰优秀高技能人才和技术能手。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政策落实,扎实做好服务产业发展的产业技工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支持企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在岗技能培训,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推动闽台职业培训交流合作。扎实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提升技能培训。

  (七)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的层次和质量。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拓宽鉴定领域,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总量、提升质量。完成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3A资质认证,开展技师考核发证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批企业技能鉴定机构。

  (八)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提高培养层次,提升培养质量,打造技工品牌院校、品牌专业。启动技师学院新区建设,推进技师学院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院建设。鼓励和倡导技能加学历的模式,提高人才培养层次,为就业和发展创造条件。对接重点产业,服务企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扩大“订单式”、“冠名班”招生,有针对性地培养适应企业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

  (九)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市转移接续工作,重点推进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宗教教职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巩固拓展新农保,完善服务机制,全市缴费参保率达90%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组织做好新增国家试点县(市、区)的申报工作,制定新老农保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衔接办法。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好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服务。

  (十)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巩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做好宗教教职工及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开展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探索建立促进居民长期稳定参保的激励机制,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探索付费方式改革,开展医保反欺诈工作。

  (十一)加强失业保险工作。巩固失业保险设区市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发挥失业保险在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建立领取失业金人员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制定实施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

  (十二)扎实做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扩大工业园区、建设领域、服务行业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全面落实“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政策,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推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建设,巩固工伤、生育保险设区市统筹。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十三)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实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做到基金适时监控。继续组织开展社保基金检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专项稽查,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监管。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一个体系、四个机制作用。探索建立与银行、税务征信体系联动机制和工会和谐企业评比联动机制,开展诚信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度示范企业评比表彰活动,扎实抓好示范点建设,有序扩大示范点。

  (十五)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劳动合同示范活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春暖行动”,重点推动建筑业、餐饮服务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快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推进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管理,完善特殊工时制度。

  (十六)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覆盖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网络,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与企业创建活动,及时研究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十七)完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扩大工资保证金实施范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八)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覆盖、工资拖欠等问题,加强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综合检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定期公布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建立建筑总承包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健全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及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提高监察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十九)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基层调解网络,将小额、简单案件通过调解化解在基层。积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涉及劳动报酬、集体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案件的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十)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牵头会同农民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大力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和公共服务等五大板块工作。推动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开展全国家庭服务业评比表彰活动。

  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

  (二十一)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培训,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突出公共关系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的宣传,发挥主流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强网络宣传,丰富网站内容,加强舆情分析引导。

  (二十二)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建立健全信访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二十三)持续推进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加快构建公共就业和社保经办能力标准化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劳动保障系统能力水平。推进民生服务中心建设,解决市级直属各服务窗口分散、群众办事不便的问题。全面启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抓好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当地档案部门管理。

  (二十四)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完成金保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及认证,组织金保工程建设招投标,启动金保工程一体化系统平台建设,抓紧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完成社会保障卡发放,完成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及劳动保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二十五)加强劳动保障调研和规划编制。深化对劳动保障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群众热切关注课题研究,编制人力资源、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

  (二十六)加强劳动保障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创建文明行业、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后备干部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规划,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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